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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破坏燃气管道
和毁损燃气警示标识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加大,楼宇建设、道路改造、绿化施工、通信电缆铺设、供暖线路改造等施工建设的不断发展,第三方施工破坏逐渐成为天然气管线遭到损坏的主要原因。那该怎么预防呢?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户外燃气警示标识
燃气管道警示桩(牌)
主要用于未硬化路面、绿化区域及过路埋地管道上方的警示。
燃气阀门井盖
主要用于阀井保护,一般设置在人行道、道路、绿化带、花圃。
燃气管道标识(地面)
主要用于硬化路面,如沥青路面、水泥路面、小区路面上方指示。
户外燃气管道(架空)
主要安装在户外楼体,为居民提供燃气。
燃气调压设施标识
主要出现于小区楼栋外墙、大型集中商业综合体、工业区。
二.施工单位应注意哪些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和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2.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3.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使用明火;
4.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5.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6.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铺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现场确定燃气管道设施的具体位置,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三.施工时应该怎么做
1.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与燃气公司签订《施工现场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并通知燃气公司管网工作人员到现场确认地下燃气设施位置,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进行安全交底等工作,落实安全保护措施。
2.施工位置须与燃气管道预留足够的施工安全间距,施工单位须通知燃气公司管网工作人员到场指引,不得随意使用机械开挖;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过程中对燃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确保燃气管道安全,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如出现施工方案变更,须及时联系燃气公司。
3.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疏散人员、熄灭明火、设置隔离区等防护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拨打溧阳安顺燃气24小时服务抢修热线962007及110报警,积极协助燃气公司排险、抢修。有导致燃气公司发生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看看法律法规怎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